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几种?
1、认购合同转让
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买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认购合同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变更认购方的名字,待发展商与新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先行认购的一方。
2、重签预售合同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钱的购房者身上,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经与发展商签订预售合同,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并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记,由新购房者与发展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3、取得产权证后交易
购房者买下房子签订好预售合同,再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的,可以与新购房者签订出售协议书,双方的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等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可见,期房转让并不是法律禁止的,但是期房转让牵涉到两个购房者、开发商、中介、甚至银行等等多方的利益关系,在显示交易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尤其是重签预售合同的情况,购房者可能因为资金问题才转让房屋,而房屋本身就有贷款,此时问题就很复杂,操作起来会遇到不同的情形,因此在转让期房时不妨多咨询一下律师,以便选择更好的交易方式。
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转让期房?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期房转让的途径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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